營建署表示,板橋浮洲合宜住宅興建廠商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於今(101)年6月20日起辦理第一階段出售公告作業,預計於6月28日(星期四)至 7月29日(星期日),受理符合資格之民眾申辦承購登記作業,該公司因考量目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資格證明已逾24,000件以上,為方便民眾辦理預 售登記作業,擬規劃以各縣市分梯分時之方式,排定各縣市符合承購資格之民眾辦理登記作業之時程,屆時請民眾配合於指定期間前往接待中心(地址位於新北市板 橋區大觀路二段109巷1號)辦理預售登記事宜。
民眾於接待中心完成登記作業後,將由該公司之服務人員安排就建築模型、平面圖及實體樣品屋等項目進行解說介紹,以讓民眾清楚瞭解建案內容及特色,並將提供給登記民眾有關本案之房屋土地預定買賣契約書審閱本(含繳款明細表及建材設備表等)等相關銷售文件資料供民眾審閱。
營建署亦表示,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理登記完畢後,預計8月中旬可辦理公開抽籤決定選位順序,按抽籤結果採書面方式依序通知辦理選屋及簽約作業,有關板橋浮洲合宜住宅相關出售公告及各縣市辦理登記作業之時程等資訊可至該公司建置「板橋浮洲合宜住宅銷售網站」(http://www.perfectlife.com.tw)查詢,或電洽該公司服務專線(02)3316-9000詢問。
(一)申請人須為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3.單身年滿四十歲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3.單身年滿四十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
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三)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若申請人與配偶分戶,則分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
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四)符合下列家庭年收入標準:
1.第一類:符合前三款規定,並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之臺北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者。
2.第二類:符合前三款規定,並超過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之臺北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且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之臺北市百分之八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者。
詳細規範
(一)同一家庭僅能承購一戶,並以一人提出申請為限,已取得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且承購合宜住宅者,不得再次申請本證明。
(二)具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自有住宅:
1.申請人或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各別持有建物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且戶籍未設於該處。
2.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個別持有建物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且戶籍未設於該處。
(三)年齡之計算,以申請日為計算基準。
資格證明專區:
http://ehi.cpami.gov.tw/%28X%281%29S%28jrxfqc55l3jqcjzp4cehitmk%29%29/Net/suithouse/suithouse.aspx?AspxAutoDetectCookieSupport=1
合宜住宅宣導短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0EYvV-Gxv7I&feature=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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